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了,不知都尉如何称呼?”孟苍舒凭借对方铠甲上的徽记确认了军衔。
“末将刘甸见过刺史。”
刘甸执军礼后,其余兵士一概跟从。
这是孟苍舒应受的,他大大方方站在原地,其实还是觉得有点怪异,之前他是风俗使者的时候,并无这般威风,天上掉下个满是坑洼的两千石官帽,他无奈顶上,竟有点拘谨于旁人的过分恭敬。
看来以后还得慢慢适应。
他心中虽是这样想,可表现出来的却只有从容:“刘都尉,烦请指教,待我去到衙门交接加印后,请引见良川王与承明公主二位殿下。”
这是刘甸年轻的脸上第一次出现疲惫,他回答道:“良川王殿下……不宜见客,公主殿下因贼匪作乱,正带军士于城郊巡察,一时不得返还。”
良川王的年级……确实没法单独见客,但承明公主竟然还是个行动派。
孟苍舒自旁人的点滴话语中收集未知未见亦不知是敌是友之人的侧写,于心中细细描摹。
“那我先去将文书归库,领印赴任,待殿下凯旋再择拜见。”说完,他就不打算再与刘甸对话,而是转向一旁早已将眼睛睁得不能更圆的年轻文吏,“引我去衙门吧。”
文吏水汪汪的大眼睛眨啊眨,像是快哭了:“衙门早在十余年前王广兴此间作乱时烧毁了。”
王广兴是曾经的富平侯,是四姓之乱罪魁之一谢斡的党羽,他借着四姓之乱的时候割据造反,后被很快镇压,然而他的荼毒却给良慈郡造成了无尽贻害。
但衙门毁得如此彻底,这是孟苍舒没想到的。
毕竟叛军也要有地方办事收租的。
不过事情总有迹可循。
“那么先前二位刺史是如何赴任履职的呢?”他又问。
提到前两个死得不明不白的刺史时,孟苍舒注意到刘甸的双眼似乎有意味不明的闪烁,然而到底是公主身边的武威军将士,除了眼眸里的轻微波澜,他的面色没有半分异样。
“有个从前富户的瓦房,那家人死绝了后,暂时被充作了衙门。”文吏小心翼翼道,“衙门的东西都堆在那里。”
朝廷再度中兴一统已然三年,在此之前五年也早已控制大半天下,但这几年良慈郡仍然混沌不堪,孟苍舒脑袋忍不住要嗡嗡乱响。
吴邪本在西泠印社过着平淡生活,却因一封神秘古朴的信件打破宁静。信中提到“云顶之下,鬼墓重现,长生之秘,等你来探”,勾起了他对往昔冒险经历的回忆以及对长生秘密的探索欲望。他找来胖子和张起灵,三人一同踏上前往云顶鬼墓的征程。一路上,他们遭遇诸多困难与危险。在小镇打听云顶位置时,居民们讳莫如深,种种迹象表明此地神秘而恐怖......
一杯陈年烈酒 一段声色往事 初相见,方深知,自此以后,我与你 撕扯,纠缠,恩怨,离散,再难两清。 沈斯亮x霍皙 这是两个主角的故事也是一群人的岁月 他们轻狂炽热纯粹也相信至死方休...
(这样一个开头,显见得有很多故事可写,现在看来当然普通,不过,这可是八九年前写成的……)从一个狩猎之村走出来的青年,他没有什么大志,唯一的执著就是打架的时候绝不能输。因为从小天天打架以及时常在山里跑的缘故,他的体魄强健得令人吃惊。在江湖这条本是充满血腥的路上,他的自大和无知,使得他出现的地方充满欢笑。他也许不是英雄,却是一个绝对可爱的人。他自称是拳王和歌神再世,有著无比俊美的脸庞,也有著一颗善良的心灵。可是有人说,他是魔血的传承者、天生的战将、女人的天敌!也有人说,一旦他踏入江湖,江湖就会变乱纷乘、血流成河!这会是真的吗?...
世人眼中,扶夏冷僻孤傲,如高山上纯净的苍雪,叫人不敢轻易肖想。 褪去铅华,他却自甘折翅,成为季晏承养在西郊别苑的一只笼中雀鸟。 8年蹉跎,扶夏在花圃种了满园的无尽夏。 曾灼灼祈盼花期的到来,向季晏承讨上一只戒指。 男人彼时不答,收起笑意在月色下抚上他的肩膀,只道:“最近是不是累了?出去玩上几天吧,还刷我给你的那张卡。” 直到季氏联姻的消息在城中不胫而走,扶夏手中画笔一滞,这才恍然明白——人哪里是不愿送戒指? 只是不愿将戒指,送给自己罢了。 夏至暴雨,花园尽毁。 如季晏承所愿,扶夏后来真的走了。 不是度假,而是在一个万籁俱寂的夜晚,没有带走任何行李,无声无息关上了别苑的大门。 异地他乡,两人再度重逢。 扶夏望向故人的眼眸已然冰冷,季晏承却毫不掩饰面上的惊喜,于人潮中紧紧抓住他的手。 扶夏问他何事,来人唇齿微颤,良久后竟是开口唤了他的小名。 一年花期又到,只听男人在自己耳边低声恳求:“宝宝,后院的无尽夏开花了,可不可以,跟我回家?”...
涨红(多梨)小说全文番外_千岱兰叶洗砚涨红(多梨),?2025 ═════════════════ 来源来自网络,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 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如不慎该文本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麻烦通知我们及时删除,谢谢! ════════════════════...
僵尸王‘找’了份消磨无尽生命的工作——无限世界的boss。 但就在上任途中,被个奇奇怪怪没有心跳的高大男人以玩家的身份挟持进了无限世界,被迫开始逃亡。 “这是我的妻子姜时时。” 男人换上得体西装,将俊美无俦的容貌展现人前,僵尸王就这样就成了‘姜时时’。 “她三年前出了车祸,自此精神恍惚,见人就想咬。时时喜欢漂亮的衣服,初始技能是一键换装。” 僵尸王听不下去了,张嘴,朝那该死的男人咬了过去。 很硬,咯牙,根本咬不破! “时时乖一些,千万千万不能咬人!”男人笑着将冰冷的唇缓缓贴至他耳边,如情人呢喃般说道:“要是嘴巴不乖,就会像腿一样被我绑起来哦。” 打又打不过,僵尸王也只能继续给男人当哑巴腿还瘸的小媳妇了。 …… 丧尸之王挣脱无限世界控制时无意间带出了一只玉质金相的漂亮哑巴小僵尸,时间紧迫,他只能将对方带在身边。 带着带着,就成了同棺而眠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