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明姝的话让林夕一愣。莲花村的房子一直都没有卖给外面的人过。以前卖不出去,是因为莲花村穷,没有任何发展前途。
后面是莲花村已经发展旅游业,在莲花村居住的村民光是每年拿村里的分红就能分不少钱。要是有本金把自家的房子改造改造做个民宿,也多的是人来住,因此压根就没有人想要卖出去。
“你们买的村头陆家的房子?”村头的陆家就在风雨桥的附近,但位置靠在山根。
陆家的两个女儿都在杭市安了家落了户,这么多年里极少回来,林夕曾经听过池香萍说过一嘴,陆家两个女儿次次打电话回来都是劝父母去杭市的。
前几天林夕还听池香萍念叨呢,说陆家大嬢以三十五岁高龄怀上二胎,身体很差,二嬢的儿女也是上小学幼儿园的年纪。
她们都各自有各自的事业,公婆都在外省工作且还没退休,因此能去帮助他们的,就只剩下林夕的陆爷爷陆奶奶了。
老两口今年三月份地都没有种,和家里的池塘一起租给了村里的亲戚。之所以一直等到现在才走,他们是想亲眼看看有人来莲花村旅游的样子。
这会儿看的差不多了,村里的各方面都好,看起来也有能赚钱的架势,他们的女儿那边也实在是拖不了了,因此才决定要走。
但是他们的房子卖掉的事情,林夕还是第一次听说。
林慕希说:“我其实已经托人打听村子里的放假已经打听了很久了。两个月前正好听说他们要走的消息,于是我就联系了他们。我在杭市有一间两室一厅八十平米的房子。那是我当年刚刚出道的时候,用我的第一笔片酬买的,当初买的时候价格不高。”
“正好我不想回去住了,就跟他们换了,但是我也不是搞慈善的,他们也是补了我们点钱的。”林慕希没说陆家具体补了多少钱,但林夕估摸着不会少。
杭市再怎么说也是个大城市,房价就不可能低,就算林慕希是在十年之前买的房子也是如此。
“你你们要重新翻修一下吗?我这里有装修队的电话,你跟他们说是我介绍过去的,会便宜很多。”林夕翻出当初给她家盖房子的包工头的电话。
从给林夕家盖民宿至今,他们的队伍就没有走出莲花村过。这会儿还在村里忙着呢,那些工人都快是半个莲花村人了。
林慕希大大方方地朝林夕道谢,四人喝着灵泉茶聊起了之后要做的事情。
吴邪本在西泠印社过着平淡生活,却因一封神秘古朴的信件打破宁静。信中提到“云顶之下,鬼墓重现,长生之秘,等你来探”,勾起了他对往昔冒险经历的回忆以及对长生秘密的探索欲望。他找来胖子和张起灵,三人一同踏上前往云顶鬼墓的征程。一路上,他们遭遇诸多困难与危险。在小镇打听云顶位置时,居民们讳莫如深,种种迹象表明此地神秘而恐怖......
一杯陈年烈酒 一段声色往事 初相见,方深知,自此以后,我与你 撕扯,纠缠,恩怨,离散,再难两清。 沈斯亮x霍皙 这是两个主角的故事也是一群人的岁月 他们轻狂炽热纯粹也相信至死方休...
(这样一个开头,显见得有很多故事可写,现在看来当然普通,不过,这可是八九年前写成的……)从一个狩猎之村走出来的青年,他没有什么大志,唯一的执著就是打架的时候绝不能输。因为从小天天打架以及时常在山里跑的缘故,他的体魄强健得令人吃惊。在江湖这条本是充满血腥的路上,他的自大和无知,使得他出现的地方充满欢笑。他也许不是英雄,却是一个绝对可爱的人。他自称是拳王和歌神再世,有著无比俊美的脸庞,也有著一颗善良的心灵。可是有人说,他是魔血的传承者、天生的战将、女人的天敌!也有人说,一旦他踏入江湖,江湖就会变乱纷乘、血流成河!这会是真的吗?...
世人眼中,扶夏冷僻孤傲,如高山上纯净的苍雪,叫人不敢轻易肖想。 褪去铅华,他却自甘折翅,成为季晏承养在西郊别苑的一只笼中雀鸟。 8年蹉跎,扶夏在花圃种了满园的无尽夏。 曾灼灼祈盼花期的到来,向季晏承讨上一只戒指。 男人彼时不答,收起笑意在月色下抚上他的肩膀,只道:“最近是不是累了?出去玩上几天吧,还刷我给你的那张卡。” 直到季氏联姻的消息在城中不胫而走,扶夏手中画笔一滞,这才恍然明白——人哪里是不愿送戒指? 只是不愿将戒指,送给自己罢了。 夏至暴雨,花园尽毁。 如季晏承所愿,扶夏后来真的走了。 不是度假,而是在一个万籁俱寂的夜晚,没有带走任何行李,无声无息关上了别苑的大门。 异地他乡,两人再度重逢。 扶夏望向故人的眼眸已然冰冷,季晏承却毫不掩饰面上的惊喜,于人潮中紧紧抓住他的手。 扶夏问他何事,来人唇齿微颤,良久后竟是开口唤了他的小名。 一年花期又到,只听男人在自己耳边低声恳求:“宝宝,后院的无尽夏开花了,可不可以,跟我回家?”...
涨红(多梨)小说全文番外_千岱兰叶洗砚涨红(多梨),?2025 ═════════════════ 来源来自网络,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 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如不慎该文本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麻烦通知我们及时删除,谢谢! ════════════════════...
僵尸王‘找’了份消磨无尽生命的工作——无限世界的boss。 但就在上任途中,被个奇奇怪怪没有心跳的高大男人以玩家的身份挟持进了无限世界,被迫开始逃亡。 “这是我的妻子姜时时。” 男人换上得体西装,将俊美无俦的容貌展现人前,僵尸王就这样就成了‘姜时时’。 “她三年前出了车祸,自此精神恍惚,见人就想咬。时时喜欢漂亮的衣服,初始技能是一键换装。” 僵尸王听不下去了,张嘴,朝那该死的男人咬了过去。 很硬,咯牙,根本咬不破! “时时乖一些,千万千万不能咬人!”男人笑着将冰冷的唇缓缓贴至他耳边,如情人呢喃般说道:“要是嘴巴不乖,就会像腿一样被我绑起来哦。” 打又打不过,僵尸王也只能继续给男人当哑巴腿还瘸的小媳妇了。 …… 丧尸之王挣脱无限世界控制时无意间带出了一只玉质金相的漂亮哑巴小僵尸,时间紧迫,他只能将对方带在身边。 带着带着,就成了同棺而眠的关系。...